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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房产纠纷律师,租房没有签合同怎么办

点击:0 时间:2023-02-24

胡先生:上海房产纠纷律师你们好,我想咨询下租房没有签合同怎么办的法律问题。我在上海徐汇区租了一间房屋,租期一年,租金每个月8000元,付三押一。当初看好房屋准备签订合同时,房东说,房子是和她老婆两个人的,房产是老婆的名字,老婆现在在外面培训,需要等到3个月才回来,回来后再签订合同。于是胡先生就没有和对方签订租赁合同,付了三个月房租和一个月押金就居住起来了。在第二个月的时候,房东突然说,她老婆不同意出租房屋。要胡先生在下个月办理房屋。胡先生很生气找房子实在是件痛苦的事情,如果还要搬家又是一件很繁琐的事情。但是胡先生认为他们没有租赁合同,房东让他走,他也不好说什么。于是咨询上海房产纠纷律师,租房没有签合同怎么办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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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房产纠纷律师为您解答:首先根据民法典》第七百零七条规定,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,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,视为不定期租赁。当房东和租客确定了租赁内容,应当通过租赁合同进行明确约定。租赁合同需要约定双方的租赁房屋地址、租赁期限,房租或支付方式等内容。如果没有签订租赁合同,那么视为不定期租赁,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,上海房产纠纷律师提醒大家,就算是不定期租赁,一方需要解除合同时,也是需要给地方必要的准备时间。

结合本案,房东和胡先生达成了口头的租赁协议,约定了租期和租金。房东本人也确定了自己是这套房子的产权人。后又以老婆不同意想提前终止租赁合同。明显存在违约。虽然二人没有签订租房合同,但是没有签订租房合同的主要责任在房东这边。综合,如果房东确实需要提前终止租赁,那么需要承担胡先生因此造成的损失,并退还押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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